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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九层妖塔》被指擅用他人字体 原告要求索赔51万

时间:2016-09-20 08:44:56    来源:    编辑:    点击:     字号:TT

《九层妖塔》剧照

京华时报讯 电影《九层妖塔》再惹官司。因认为《九层妖塔》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自己创作的毛笔行书字体,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,向佳红将乐视影业(北京)有限公司等4被告起诉到朝阳法院,索赔51万元。记者昨天获悉,朝阳法院已受理该案。

向佳红诉称,电影《九层妖塔》上映后,他发现该片使用有自己创作的书法字体,包括:鬼、族、史、华、夏、日、报7个字,7个字在影片的预告片中连续多次出现,7个字不仅分量重,也是剧情的重要组成部分,突出连接了故事。向佳红表示,他并没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自己的字体,也没授权该字体被用于商业营利和传播。他在该套字体的属性中明确注明“该字体仅限于学习与交流使用,对个人用户免费,但商业用途须经其本人授权”,同时,他还留有自己的联系方式。

向佳红称,他发现该字体被侵权使用后,曾多次与梦想者电影(北京)有限公司、北京环球艺动影业有限公司、乐视影业(北京)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沟通联系,但4被告均互相推诿,否认侵权,不愿承担责任,因此才起诉到法院,要求4公司支付版权使用费50万元,并要求4被告公开赔礼道歉,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。

此前,《九层妖塔》曾被《鬼吹灯》作者“天下霸唱”张牧野起诉到法院,法院最终判定电影侵犯了张牧野的署名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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