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小时代》剧照
《小时代》遮蔽大时代?你说了不算
代表国家舆论制高点的《人民日报》,刊发的一篇檄文《别让“小时代”遮蔽了大时代》,出现于这部根本不值热议甚至讨论的《小时代》排片减少之际,或许反倒会无意助推这部票房增长已近停滞的话题电影,让其最终迈过5亿票房的门槛。毕竟,这是一个越骂越热闹、越烂越来劲的坏趣味时代。
其实,恶评甚至上纲上线的攻击《小时代》,远不止是《人民日报》一家媒体的态度,而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集体性的审美正确。只不过,《人民日报》毋庸置疑的第一喉舌身份,让观众开始担心“不能无条件地纵容《小时代2》、《小时代3》的出现”这样强硬句子的出现,不仅是一时之快的发泄说辞而是代表着某种官方的态度。
权威和喉舌当然也有说话的权力,只是板着脸的《人民日报》看起来好像一个高中班主任。记得《阳光灿烂的日子》当年热映时,我的班主任大人就在讲台上激情洋溢的批判《阳光》这颗充斥荷尔蒙性欲和暴力的“毒草”,并多次感慨他当年徒手制服这群手持利刃的无法无天少年。这简直让我和小伙伴艳羡得发呆,随即凑上些早点的钱,放学后奔赴影院,一道“批判毒草”。
当然,《阳光灿烂的日子》和《小时代》在影片质量上不具备可比性,也并非一切被批甚至被禁的影视和文学,都是万丈光芒被生生抑制下去的牛逼巨作。但“毒草”就要被拉出来批判?烂片就要被意识形态捏死吗?“毒草”与否不应轻易被定义,更不应轻易打入专制的文字狱中;烂片与否的判断应该抛给市场,让健康的审美去优胜劣汰。
遗憾的是,我们总是有人处于虚妄的审美优越感替群众“殚精竭虑”,一位经常参与电影审查工作的高校教授曾“铁肩担道义”的向我坦言,“如果真让我来通过提前审查决定影片生死,我肯定要把《三枪拍案惊奇》这样的烂片统统拿下。”
你看,无论是审查委员还是《人民日报》,无论是兴头上气话还是习惯性权威,在面对整个文艺创作趣味下滑的糟糕现实时,都迫不及待的想拿出书写“禁”这一大字的棍棒,而无视电影作为商品的流通特性。他们忘记了市场上总还有一只亚当.斯密的“看不见的手”,等着梳理和修复健康的审美和利益肌体。事实上,这部让人又气又无奈的《小时代》在一番让人痛心疾首的票房高开局面后,都被那只渐渐恢复理性的市场之手拉住了:《小》的业内预期票房曾高达10亿,但这部电影却最终在五亿的及格线前“猝死”,这本身足以证明观众对它的态度。我们希望一个审美趣味成熟的电影市场,它无需施展任何强制措施,而让众口认定的烂片被市场涤荡出去。
有人说,电影绝非一般商品。就像法国人在美欧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(TTIP)谈判中,便再次坚持了“文化例外”的原则:它强调主要以视听为主的文化产品非一般商品,不仅具有商品属性,还有精神层面和价值观层面的内涵。但这项政策更多是对占据欧洲市场六成份额的美国电影之反击,是“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”对于宣扬美式文化的好莱坞大片的正当防御。所以,政府牵头的“文化例外”绝不等于官方牵头的“文化批判”。
亚当.斯密和凯恩斯,此消彼长着,从普遍商品领域打斗到作为特殊商品的文化领域。就像一具渐渐衰老失去自我愈合能力的躯体,每当“看不见的手”迟迟不来调整不堪银幕现实时,国家干预理论就该乘着救护车赶来了,法国和中国似乎也别无二致。然而我们已经或试图干预的,就远不止是文化单一性的威胁,而总想成为一个工地上的监工,告诉电影农民工们,你应该怎么干活,即便这块地是你们用来盖集资房的。
优秀的“毒草电影”,究竟会不会对观众有着潜移默化的煽动性?这样的问题,也正如《蝙蝠侠:暗夜骑士》是否丹佛枪击屠杀案的诱因、《意志的胜利》是否算纳粹宣传片一样,在激烈的争持中难辨答案,只好让管理者对人性存有悲观预期,对电影所传递的意识形态慎之又慎。
那么,不具备伦理或意识形态毒性的烂片该不该禁,看似就完全不必讨论了。让审查的有形之手摸上手术台,患者和家属势必恐惧与避让,谁也不愿意被强制拉进文化乌托邦的集中营。因此,针对放任自由和国家干预在对待烂片时的矛盾,最好的解决办法或许就是,不要去谈论它,给予《小时代2》、《小时代3》出现的正常氛围,冷不丁它就自我修复愈合成某个能平衡价值取向的“大时代”呢?